【Justice,正義是不偏不倚的,不是人民的。】
凌晨一點多要熄灯睡覺前,我像往常般滑一下ipad瀏覽新聞,第一個跳出來的新聞是蔡英文揭示即將召開全國司法改革的畫面,背板非常清楚地標示他們司改的意義:
「讓司法回歸人民的司法」。
我愣了幾秒,把ipad移給枕邊人看:
「這是講啥小?!」
枕邊人頓了一下,這怎麼會是司法改革會議的主軸?
睡意一下被震醒了。司法國是會議何等重要,司改的重點什麼,影響國家百年大計。總統的義務和責任,不就是指引大方向,確定大原則嗎?我震驚蔡英文的司改大方向是「人民的司法」!
蔣家時代,司法是「國家的司法」,所以司法變成國家(蔣家)鞏固政權,整肅異己的司法;如今所謂的台灣人民「掌權」,司法要轉向「人民」的司法。人民的司法就是民粹的司法!現代文明國家的權力必須分立,行政可以是「人民」的,立法可以是「人民」的,司法也可以為討好人民而變成「人民」的嗎?
過真如此,國家權力的分立,權力的制衡將蕩然無存!
司法不可以是「國家」的司法!
司法更不可以是「人民」的司法!
司法改革也不應該只是「司法獨立」。司法獨立已顯示了太多太多沒有核心信仰、價值的恐龍法官,假借獨立審判之名,亂行司法權!沒有核心信仰、價值的法官比恐龍還恐怖。
司法改革絕不是把司法從國家的司法改成「人民」的司法,這是服膺民粹的選舉宣傳伎倆!
司法改革的大方向、大原則只有一個目標,就是達成正義。
不是讓司法回歸人民的司法,
總統不可以再指引錯誤的司法改革的大方向,讓法官心中無正義,只有顏色和依媒體民粹辦案。
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立即依職權發出「移民禁令」的行政命令,舉世譁然,最後泱泱大國的司法頒出憲法,用司法遏止了總統不當的行政命令,讓美國恢復正義。司法必須不偏不倚,不畏行政權,彰顯最後的正義。
而台灣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,只能有一個任務,就是如何彰顯正義